《老子·第六十五章》原文及翻译|注释|赏析

编辑:文言文之家 时间:2020-01-05 11:10:04

【 原文】
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
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

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“玄德”,“玄德”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

〔注释〕 ①明:多智巧诈。王弼注:“明,谓多智巧诈,蔽其朴。” ②愚:淳朴、守真。王弼注:“愚,谓无知守真,顺自然也。”河上公注:“使质朴不诈伪。”将以愚之:范应元说:“将以愚之,使淳朴不散,智诈不生也。” ③智多:多智巧诈。王弼注:“多智巧诈,故难治也。” ④以智治国,国之贼:河上公注:“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,必远道德,妄作威福,为国之贼也。” ⑤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:河上公注:“不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,则民守正直,不为邪饰,上下相亲,君臣同力,故为国之福也。” ⑥两者:智与不智。稽式:法则、法式。稽:河上公本作“楷”。稽借为楷。《广雅·释诂》:“楷,法也。”《说文》:“式,法也。”楷式也即是法式、法则。 ⑦玄德:玄妙的德行。 ⑧物:事物。 ⑨大顺:自然。林希逸说:“大顺即自然也。”

〔赏析〕 本章为老子的社会政治观。老子认为社会政治的好坏常与统治者的统治方法有关,治政在于朴质而不智巧。如果统治者以智巧治理社会,社会就会产生不良的腐败风气;风气败坏,人们也就会变得狡诈虚伪起来,社会互相贼害的事就多起来,天下就不安定。如果统治者治政诚朴,讲信用无机巧,民风也就随之淳朴,社会也就容易安定。故本章也被河上公题为“淳德章”。

然而,就是这一章却常被人非议,也常被人理解为是老子的“愚民之说”。陈鼓应《老子注译及评介》说:“本章的立意,被后人普遍误解,以为老子主张愚民政策。其实老子所说的‘愚’,乃是真朴的意思。他不仅期望人民真朴,他更要求统治者首先应以真朴自砺。所以《二十章》有‘我愚人之心也哉’的话。这说明真朴(‘愚’)是理想治者的高度人格修养之境界,但这主张和提法,容易产生不良的误导。”

因为“容易产生不良的误导”,所以也会在本章之章旨这个问题上不断地争论下去。鉴于此,徐梵澄先生索性讲到底,认为即使“愚民”,但最终还是不可能的:“人民愚,则统治阶级易肆其剥削而弗叛,纳诸陷穽而死无怨言。愚之久,久之智力皆劣,则统治者亦不能不愚。上下同归于一愚,则亡国之道也。此乃至浅之理。陆敬舆尝论及氓之蚩蚩,固若无知也。然于上之所为,一举一动无不明其表里,其智又不可及。是则虽欲愚之亦不可能。”(《老子臆解》)

那么,老子本章之旨意到底怎样?本章中的言论又是针对何种现象而发?这里还是引陈鼓应先生的话来说明:“老子生当乱世,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,竞相伪饰,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争纷,而返归真朴。老子针对时弊,而作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。”(《老子注译及评介》)

确实如此,观老子所处时代,侵伐不已,战祸无休,而民智越开则奸伪巧诈迭起,社会风气日益败坏。若是这样,不若其愚,倒不如返朴还淳还可一反当时刁诈习俗,民众得以休养心态,心理趋于平和宁静,社会也得以安宁。所以老子强调治政在于真朴(“愚”)在当时不失为一种治本之方法。遗憾的是,一个“愚”字却引起争纷不断……

【作者简介】

老子,姓李名耳,字聃,一字伯阳,或曰谥伯阳,楚国苦县(今河南鹿邑)人,春秋末期人,生卒年不详,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。中国古代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文学家和史学家,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。

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,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,与庄子并称老庄。在道教中,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,称“太上老君”。在唐朝,老子被追认为李姓始祖。

老子思想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,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。在政治上,老子主张无为而治、不言之教。在权术上,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。在修身方面,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,讲究虚心实腹、不与人争的修持。老子传世作品《道德经》(又称《老子》),是全球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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