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盐铁论》卷十·刑德第五十五注音版
大夫曰 :“ 令者所以教民也 , 法者所以督奸也 。 令严而民慎 , 法设而奸禁 。 罔疏则兽失 , 法疏则罪漏 。 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 。 故禁不必 , 怯夫徼幸 ; 诛诚 , 跖 、 蹻不犯 。 是以古者作五刑 , 刻肌肤而民不踰矩 。”
文学曰 :“ 道径众 , 人不知所由 ; 法令众 , 民不知所辟 。 故王者之制法 , 昭乎如日月 , 故民不迷 ; 旷乎若大路 , 故民不惑 。 幽隐远方 , 折乎知之 , 室女童妇 , 咸知所避 。 是以法令不犯 , 而狱犴不用也 。 昔秦法繁于秋荼 , 而网密于凝脂 。 然而上下相遁 , 奸伪萌生 , 有司治之 , 若救烂扑焦 , 而不能禁 ; 非网疏而罪漏 , 礼义废而刑罚任也 。 方今律令百有余篇 , 文章繁 , 罪名重 , 郡国用之疑惑 , 或浅或深 , 自吏明习者 , 不知所处 , 而况愚民 ! 律令尘蠹于栈阁 , 吏不能遍睹 , 而况于愚民乎 ! 此断狱所以滋众 , 而民犯禁滋多也 。‘ 宜犴宜狱 , 握粟出卜 , 自何能谷 ?’ 刺刑法繁也 。 亲服之属甚众 , 上杀下杀 , 而服不过五 。 五刑之属三千 , 上附下附 , 而罪不过五 。 故治民之道 , 务笃其教而已 。”
大夫曰 :“ 文学言王者立法 , 旷若大路 。 今驰道不小也 , 而民公犯之 , 以其罚罪之轻也 。 千仞之高 , 人不轻凌 , 千钧之重 , 人不轻举 。 商君刑弃灰于道 , 而秦民治 。 故盗马者死 , 盗牛者加 , 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 。 武兵名食 , 所以佐边而重武备也 。 盗伤与杀同罪 , 所以累其心而责其意也 。 犹鲁以楚师伐齐 , 而春秋恶之 。 故轻之为重 , 浅之为深 , 有缘而然 。 法之微者 , 固非众人之所知也 。”
文学曰 :“
诗云 :‘
周道如砥 ,
其直如矢 。’
言其易也 。‘
君子所履 ,
小人所视 。’
言其明也 。
故德明而易从 ,
法约而易行今驰道经营陵陆 ,
纡周天下 ,
是以万里为民阱也 。
罻罗张而县其谷 ,
辟陷设而当其蹊 ,
矰弋饰而加其上 ,
能勿离乎 ?
聚其所欲 ,
开其所利 ,
仁义陵迟 ,
能勿踰乎 ?
故其末途 ,
至于攻城入邑 ,
损府库之金 ,
盗宗庙之器 ,
岂特千仞之高 、
千钧之重哉 !
管子曰 :‘
四维不张 ,
虽皋陶不能为士 。’
故德教废而诈伪行 ,
礼义坏而奸邪兴 ,
言无仁义也 。
仁者 ,
爱之效也 ;
义者 ,
事之宜也 。
故君子爱仁以及物 ,
治近以及远 。
传曰 :‘
凡生之物 ,
莫贵于人 ;
人主之所贵 ,
莫重于人 。’
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 ,
主爱人以顺天也 。
闻以六畜禽兽养人 ,
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 。
鲁厩焚 ,
孔子罢朝 ,
问人不问马 ,
贱畜而重人也 。
今盗马者罪死 ,
盗牛者加 。
乘骑车马行驰道中 ,
吏举苛而不止 ,
以为盗马 ,
而罪亦死 。
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 ,
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 ?
人主立法而民犯之 ,
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 ?
深之可以死 ,
轻之可以免 ,
非法禁之意也 。
法者 ,
缘人情而制 ,
非设罪以陷人也 。
故春秋之治狱 ,
论心定罪 。
志善而违于法者免 ,
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。
今伤人未有所害 ,
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 ,
谓盗而伤人者耶 ?
将执法者过耶 ?
何于人心不厌也 !
古者 ,
伤人有创者刑 ,
盗有臧者罚 ,
杀人者死 。
今取人兵刃以伤人 ,
罪与杀人同 ,
得无非其至意与 ?”
大夫俛仰未应对 。
御史曰 :“ 执法者国之辔衔 , 刑罚者国之维楫也 。 故辔衔不饬 , 虽王良不能以致远 ; 维楫不设 , 虽良工不能以绝水 。 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 , 御其臣下 , 富国强兵 , 以制敌御难 , 惑于愚儒之文词 , 以疑贤士之谋 , 举浮淫之蠹 , 加之功实之上 , 而欲国之治 , 犹释阶而欲登高 , 无衔橛而御捍马也 。 今刑法设备 , 而民犹犯之 , 况无法乎 ? 其乱必也 !”
文学曰 :“ 辔衔者 , 御之具也 , 得良工而调 。 法势者 , 治之具也 , 得贤人而化 。 执辔非其人 , 则马奔驰 。 执轴非其人 , 则船覆伤 。 昔吴使宰嚭持轴而破其船 , 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 。 今废仁义之术 , 而任刑名之徒 , 则复吴 、 秦之事也 。 夫为君者法三王 , 为相者法周公 , 为术者法孔子 , 此百世不易之道也 。 韩非非先王而不遵 , 舍正令而不从 , 卒蹈陷阱 , 身幽囚 , 客死于秦 。 夫不通大道而小辩 , 斯足以害其身而已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