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经士章第五注音版、原文译文及解读

编辑:文言文之家 时间:2021-05-26 18:57:02

  《孝经·士》是《孝经》第五章。以下是孝经士章第五注音版、原文译文及解读,欢迎阅读。

孝经士章第五注音版

  《 xiàojīng · shì 》
   shìshì , éràitóng ; shìshìjūn , érjìngtóng 。 ài , érjūn   jìng , jiānzhīzhě 。 xiàoshìjūnzhōng , jìngshìchángshùn 。 zhōngshùnshī , shìshàng , rán   hòunéngbǎowèi , érshǒu 。 gàishìzhīxiào 。《 shī 》 yún :「 xīngmèi , tiǎněrsuǒshēng 。

孝经士章第五拼音版

  《 xiào jīng · shì 》

  《孝经·士》

  zī yú shì fù yǐ shì mǔ , ér ài tóng ; zī yú shì fù yǐ shì jūn , ér jìng tóng 。 gù mǔ qǔ qí ài , ér jūn qǔ qí jìng , jiān zhī zhě fù yě 。 gù yǐ xiào shì jūn zé zhōng , yǐ jìng shì cháng zé shùn 。 zhōng shùn bù shī , yǐ shì qí shàng , rán hòu néng bǎo qí lù wèi , ér shǒu qí jì sì 。 gài shì zhī xiào yě 。《 shī 》 yún :「 sù xīng yè mèi , wú tiǎn ěr suǒ shēng 。

  资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;资于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 其敬,兼之者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。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,然 后能保其禄位,而守其祭祀。盖士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「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。

孝经士章第五译文

  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母亲,爱心是相同的;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国君,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。所以奉事母亲是用爱心,奉事国君是用尊敬之心,两者兼而有之的是对待父亲。因此用孝道来奉事国君就忠诚,用尊敬之道奉事上级则顺从。能做到忠诚顺从地奉事国君和上级,然后即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,并能守住自己对祖先的祭祀。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!《诗经·小雅·小宛》里说∶“要早起晚睡地去做,不要辱及生养你的父母。”

孝经士章原文注释

  ⑴. 士:是指次于卿大夫的最后一等的爵位,其中分上士、中士、下士三级;又是低级官吏的名称,如《周礼· 秋官》中的乡士、方士、朝士、家士;还是对各种有特殊技能和知识的人的通称,如武士、智士等。这里是第一种意思,即指大夫以下庶民以上者,是全国和诸侯国中面向庶民百姓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的人员。《白虎通义· 爵》中说:“士者,事也,任事之称也。”

  ⑵. 资,取,拿。事,奉事。敬,崇敬,尊敬。

  ⑶. 兼之者父也:兼,同时具备。之,代词,指爱与敬。指侍奉父亲,兼有爱心和敬心。

  ⑷. 忠,出自内心的诚挚与竭尽全力的行为。

  ⑸. 长,上级,长官。

  ⑹. 禄位:俸禄和职位。俸禄,官吏的薪水。禄与位是相互关联的,有位则有禄,无位则无禄。

  ⑺. 守其祭祀:祭祀,备供祭品,祭天神、地只、人鬼活动的通称。这里指的是祭祀宗庙祖先。

  ⑻. 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:出自《诗经· 小雅· 小宛》。兴,起,起床。寐,睡觉。无,别,不要。忝,羞辱,侮辱。尔,汝。所生,指生身的父母。

孝经士章解读

  这一章书,是说明初级公务员的孝道。第一,要尽忠职守。第二,要尊敬长上。列为第五章。

  孔子说:”士人的孝道,包括爱敬,就是要把爱敬父亲的爱心移来以爱母亲,那亲爱的心思,是一样的。再把爱敬父亲的敬心,移来以敬长官,那恭敬的态度,是一样的。”

  所以爱敬的这个孝道,是相关联的,不过对母亲方面,偏重在爱,就取其爱。对长官方面,偏重在敬,就取其敬。爱敬并重的,还算是父亲。

  读书的子弟。初离学校和家庭,踏进社会,为国家服务,还未懂得公务的办理。若能以事亲之道,服从长官,竭尽心力,把公事办得好,这便是忠。对于同事方面,地位较高年龄较大的长者,以恭敬服从的态度处之,这便是顺。

  士的孝道,第一,要对长官服务尽到忠心。第二,要对同事中的年长位高者,和悦顺从,多多领教,那长官方向,自然相信他是一个很好的干部。同事方面,都会同情他,协助他。如果这样,那他的忠顺二字不会失掉,用以事奉其长官,自然他的禄位可以巩固。光先耀祖的祭祀,也可以保持久远,不至失掉,这就是士的孝道。

  孔子引诗经小雅篇小宛章这两句话,说明‘初入社会作事的小公务员,安早起晚睡。上班办公,不要迟到早退,怠于职务,遗羞辱于生身的父母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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